校服在选用上不仅要遵循统一的标准,还要做到公开民主,而且更要符合学生需要,即展现学生健康向上形象的同时,更要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审美需求,便于校内运动和群体活动。学校在确定校服款式、用料、色彩、质量、形象方面要充分征求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、教师代表等多方面的意见。
校服选用需注重经济适用,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,不得经常性变更款式,更首次明确中小学生同一款式校服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。
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新“四项国标”的质量标准,不执行上述安全与质量四项标准的校服,任何学校不得选用、接收。